按照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安市财政局《关于城镇参保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延人社发【2018】184号)文件精神,我市市本级2019年度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工作已完成,现将鉴定结果公布如下:
门诊特殊疾病合格名单